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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考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江西高考助学金

tamoadmin 2024-06-27 人已围观

简介1.江西省退伍军人可以免费学历提升?2.有人知道江西省2021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3.2019年江西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4.江西退伍军人提升学历有什么优惠政策?5.2017上饶市学生资助政策一、参加成人高考加20分 退役军人参加考试可享受加分政策,无论成人高考、高考、考研都是如此。并且成绩通过录取线后可优先录取,这是非常不错且有优势的政策,更容易考上大学。

1.江西省退伍军人可以免费学历提升?

2.有人知道江西省2021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3.2019年江西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4.江西退伍军人提升学历有什么优惠政策?

5.2017上饶市学生资助政策

江西高考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江西高考助学金

一、参加成人高考加20分

退役军人参加考试可享受加分政策,无论成人高考、高考、考研都是如此。并且成绩通过录取线后可优先录取,这是非常不错且有优势的政策,更容易考上大学。

二、退役军人可免试入学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军人也可享受免试入学政策,举例说:军人想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不考试即可入学;再说,退役军人在部队有立功经历,一般是二等功及以上符合报考研究生条件者可免初试读硕士研究生。

三、定向招生录取

我们都知道军人在服役期间把大好时光留在训练场上留在救灾现场所以硬拼文化课实力是不及在校学生的,所以国家对退役军人实施高校单独招生计划,符合高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享受单招,如果属于退役的大学生军人在考研时也能享受定向招生,考上的可能性更大。

四、退役军人免学费政策

不仅有升学优惠政策还有免学费及资助政策。比方说,退役军人接受中职教育就免去学费+国家助学金;退役满一年以上的军人参加高考无论考上的大学本科还是大专都能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对于家庭条件很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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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学费是,5000元每年。住宿费是800元每年。

1、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费5000一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护理专业学费5000一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5000一年。严格按照本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本专科生助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5000元每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每年6人间,若部分学生安排在4人间,开学后再补交200元住宿费。

预算考虑:

1、预算规划。

根据学费信息和你的经济状况进行预算规划。考虑你和家人的收入和支出,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学费。了解学校是否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机会,以减轻经济压力。可以向学校联系,咨询是否有适合你的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

2、财务援助申请。

如果你无法全部支付学费,你可以了解学校是否提供财务援助计划,如助学贷款或分期付款选项。向学校的财务办公室咨询详细信息并了解申请程序和要求。你还可以尝试寻找其他资助途径,例如政府助学金、学校合作机构的赞助。

3、考虑工作学习平衡。

如果你无法全面支付学费,并且兼职工作的可能性较高,确保能够合理地平衡工作和学业,以免影响学习成绩和课程进度。与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和学费支付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了解任何与学费相关的重要通知和截止日期。

以上数据来自高考网官网。

有人知道江西省2021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参加成人高考加20分

退役军人参加考试可享受加分政策,无论成人高考、高考、考研都是如此。并且成绩通过录取线后可优先录取,这是非常不错且有优势的政策,更容易考上大学。

2、退役军人可免试入学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军人也可享受免试入学政策,举例说:军人想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不考试即可入学;再说,退役军人在部队有立功经历,一般是二等功及以上符合报考研究生条件者可免初试读硕士研究生。

3、定向招录

军人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用以保家卫国,当他们退役之后,参加学历教育的时候,如果和年轻人同台Pk,有可能拼不过年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鼓励高校实施单独招生计划,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单独进行招生。同时,如果是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考研时,也可以考定向招录计划,考上的机会更高。

4、免费和资助

退役军人在上学期间也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免费政策和资助政策。比如,国家规定,军人如果接受中职教育,不用缴纳学费,还可以享受到国家助学金的支持;军人退役一年以上,在参加高考时,考上了大学本科或大专,能够享受学费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以享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资助。如果考上大学的退役军人家庭条件困难,还可以得到生活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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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1年高考录取通知书陆续发出,而江西省也迎来了今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工作。想必很多大学生或者是即将上大学的学生来讲,生源地助学贷款不陌生。因为对于有些家庭来讲,自己的家庭不仅仅是抚养自己一个孩子上大学如果再付了自己的学费之后,家庭可能会面临着经济的困难。所以说这个生源地助学贷款就是帮助大学生完成他们的大学梦,而资助那些贫困大学生进行的一个贷款。

截止时间

而这个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国家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行的一个贷款是主要针对贫困的大学生能够减轻他们家庭的一些负担。那么2021年江西省的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什么时候开始呢?相信有很多网友非常的关注。对于2021年江西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开始的时间是8月1号,一直会截止到9月30号,所以会有充足的时间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办理银行卡

首次办理的学生需要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去本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进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因为假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下来了之后,相关的金额会放在这个银行卡中,当做学费。如果首次办理的学生需要首先在官网上进行申请,官网地址是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申请入口。

共同借款人

然后再带着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原件。这个共同借款人并不会承担一些责任,而是作为自己到时候还款的联系人。除此之外,还需要带着自己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自己在家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必须如实的填写情况。在审核通过了之后就可以进行签合同。

江西退伍军人提升学历有什么优惠政策?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帮助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江西籍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借款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级管理平台,主要负责协助经办银行对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制订相关管理考核制度。组织、指导、考核、监督设区市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贷前贷后管理和本息催收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统计各级财政和高校应承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在收到各级财政和高校安排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后及时足额向经办银行划拨,并加强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高校负责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第六条 省以下各级财政负担的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按高校隶属关系拨付到高校。高校将财政资金和本校应负担资金统一归集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21日前向经办银行及时划拨。

第七条 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经办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没有成立专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应尽快成立并确保正常运转,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并保障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待遇。建立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前组织及贷后管理:负责经办本地区生源地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贷款需求等信息;负责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负责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负责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和高校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

第九条各有关普通高中要积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银行的工作,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银监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督促经办银行和结算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并定期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共享信息。

第十一条各金融监管机构在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内部监管时,应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充分考虑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和风险特征,准确计量资本和拨备要求。经办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要单立台账、单设科目、单独统计和考核。经办银行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严格履行信息采集和上报责任。经办银行经借款学生书面授权使用借款学生的个人征信信息,无需再次告知借款学生,对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应依法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借款学生的不良信息。

第十二条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征信宣传活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督促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普通高中要大力开展高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生源地贷款期间,要印制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的宣传展板,开展宣传工作。

第三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十三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贫困家庭。

第四章 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第十五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年度申请和发放。

第十六条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第十七条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第十八条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经办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

第五章 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第十九条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本省就读的,省属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由省财政承担,市属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由市财政承担。

第二十条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第二十一条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5%确定。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外省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本省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各负担50%,其中地方负担部分,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和高校各负担50%。

第二十二条 建立风险补偿金激励约束机制。风险补偿金若超出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经办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于弥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常工作经费;若低于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经办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具体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6号)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建立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商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确定一定比例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设立还款救助专项资金,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具体操作流程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设区市和县级教育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此前下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继续执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7上饶市学生资助政策

1.参加成人高考加20分

退役军人参加考试可享受加分政策,无论成人高考、高考、考研都是如此。并且成绩通过录取线后可优先录取,这是非常不错且有优势的政策,更容易考上大学。

2.免试入学

军人在参加学历教育时,符合相应的条件,还可以享受到免试入学的政策。比如,如果是一名军人,你想参加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不考试就能上学。又比如,如果一名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当你达到报考研究生条件时,国家允许你直接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定向招录

军人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用以保家卫国,当他们退役之后,参加学历教育的时候,如果和年轻人同台Pk,有可能拼不过年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鼓励高校实施单独招生计划,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单独进行招生。同时,如果是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考研时,也可以考定向招录计划,考上的机会更高。

4.免费入学和学费资助

退役军人在上学期间也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免费政策和资助政策。比如,国家规定,军人如果接受中职教育,不用缴纳学费,还可以享受到国家助学金的支持;军人退役一年以上,在参加高考时,考上了大学本科或大专,能够享受学费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以享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资助。如果考上大学的退役军人家庭条件困难,还可以得到生活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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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是民族兴旺的根本,所以做好国家教育很重要。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上饶市学生资助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一、学前教育资助

 1.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中,符合入园年龄的,在籍在园就读的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

 2.资助人数:按照省厅下达各县的人数,根据各园在园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人数测算分配。

 3.现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每年一次,一般于秋季学期申请)。

 4.申领程序:幼儿家长(监护人)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学校(园)评议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建立档案→上报名册→财政拨款→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字领取(并注明与幼儿关系,领款人联系电话)。

 二、寄宿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学校内寄宿的学生(2017年春季开始对民办学校学生实施这项资助政策)。②需为本校在籍在校且在全国资助系统中有信息的学生。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资助人数:按照省厅下达县的人数,根据各学校寄宿生人数测算分配。下达补助比例:农村寄宿生总数30%,城市寄宿生的10%。

 3.现行资助标准: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625元。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每学期增加100元。

 4.申请时间:春季学期一般为3月份,秋季学期一般为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5.申领程序:学生申请(贫困佐证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班级民主测评初审→学校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建立档案→上报名册→财政拨款→学生(监护人)签字领取(并注明与学生关系,领款人联系电话)。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需为本校在籍在校且在全国资助系统普高子系统中有信息的学生。②家庭经济信息已录入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系统内“高中贫困生档案库”的学生。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资助人数:按照省厅下达各县的人数,根据各学校在校生人数测算分配。下达资助比例是高中在校人数的20%。

 3.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一档每人每学期1250元,二档每人每学期1000元,三档每人每学期750元。

 4.申请时间:春季学期一般为3月份,秋季学期一般为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5.申领程序:学生申请(贫困佐证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班级民主测评初审→学校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建立档案→上报名册→财政拨款→学生(监护人)签字领取(并注明与学生关系,领款人联系电话)。

 四、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在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扶贫户子女),持卡人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或学生本人在精准扶贫卡上有名字,经扶贫部门认定属实的。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学生本人需在低保范围,与持证人在同一户口本,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③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④残疾学生,由残联认定。

 2.免学杂费标准:省重点中学,800元每年;其他县城普通高中学校,360元每年;农村普通高中学校,240元每年。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3. 申领程序: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扶贫卡、低保证、特困救助证、残疾证复印件)→学校汇总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民政、扶贫、残联核查认定→学校公示→建立档案→财政拨款→学校组织发放。

 五、中职学生免学费

 1.免学费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免学费标准:850元每生每学年(直接在收费中减免)。

 3. 申领程序: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班级初审→学校审核→教体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到校核实→公示→财政拨付资

 六、中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比例和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比例约为一、二年级学生数的15%;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

 3.申领程序:学生申请(附贫困佐证资料)→班级民主评议→学校初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学校公示→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财政拨款→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

 七、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1.资助对象:在各县报名参加高考,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且其贫困信息已录入“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考生。

 2.资助人数、标准:省厅按照当年高考人数的10%,每人一次性5000元。

 3.申请受理时间:每年高考前学生向就读高中学校递交申请(一般为每年4月份)。

 4.工作程序: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佐证困难材料)→学校初审→上报申请名单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体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确定受助对象→公示→现场办理领款手续→财政拨款→受助金打入“一卡通”发放。

 八、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1.资助对象:在各县报名参加高考,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且其贫困信息已录入“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考生。

 2.资助人数、标准:上级按照当年高考人数、录取人数下达指标至各县区,资助金用于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3. 申领程序: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佐证困难材料)→学校初审→上报申请名单至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体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确定受助对象→公示→现场办理领款手续→财政拨款至高中学校→高中学校组织发放。

 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贷款标准:大学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

 3.贷款时间:每年7月1日至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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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 学生 # 贷款 # 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