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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高考位次,2017年河南高考规定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河南2017年高考分数线2.2017年河南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应该怎么报3.河南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批文科为516分,理科为484分;本科二批文科389分,理科342分;高职高专批次文理科均为180分。2017年河南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如下:2017年河南体育类录取分数线如下: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变化变化一: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

1.河南2017年高考分数线

2.2017年河南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应该怎么报

3.河南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17年河南高考位次,2017年河南高考规定

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批文科为516分,理科为484分;本科二批文科389分,理科342分;高职高专批次文理科均为180分

2017年河南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如下:

2017年河南体育类录取分数线如下:

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变化

变化一: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7年起,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合并后新的本科二批执行一个分数线,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

变化二:志愿填报时间有所调整

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直招士官、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高专批等批次。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含艺术、体育类专科)、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专升本志愿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二次在7月2日—7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第三次在7月9日—13日,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考录取分数线

河南2017年高考分数线

1、高考要进行改革是肯定的,不过不会在2016年进行改革,最早也要在2014年入学的学生高考时进行改革,也就是最早在2017年改革,这是教育部的改革精神。

2、高考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文理不分科,英语科目不再进行统考,而在平时进行考试,一年两考,取成绩最好的一次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3、你在2016年参加高考,肯定不会受到影响。 过不了多久会公布的

2017年河南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应该怎么报

河南2017年高考分数线:一本,文科516分,理科484分,二本:文科389分,理科342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

中国有1300多年科举考试的历史,这一制度曾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深深地影响了东亚各国。1905年,清廷出于发展新教育、培养实用人才的需要,废除了科举制度,转而引进西方的学校考试制度。

中国现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这样两个重要来源:一是科举制度所形成的传统考试思维和价值,二是西方现试制度的模式和手段。

高考阅卷

普通高考的阅卷是实施网上阅卷的方法,当考试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答题卡全部收集起来,先召开阅卷大会,然后将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内的计算机办公大楼组织人员展开阅卷。

答题卡是先拆封后进行扫描录入计算机系统,这一部分将由公安机关单位负责,试卷进行切割,选择题部分由工作人员将标准答案录进系统,由计算机自动判别,解答题和作文部分实行的是人工评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获分。

河南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批次 志愿填报 签字确认 录取安排 征集志愿 备注

提前批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6月30日—7月2日 7月9日—7月14日 7 月 13 日 8:00 — 18:00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7月12日—7月14日

本科一批 7月2日8:00—7月7日18:00 7月9日—7月10日 7月16日—7月22日 7 月 21 日 8:00 — 18:00 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7月20日—7月22日

本科二批 7月25日—8月2日 7月31日8:00-18:00

专科提前批 7月9日8:00—7月13日18:00 7月15日—7月16日 8月6日—8月9日 8月8日8:00—18:00

高职高专批 8月10日—8月13日 8月12日8:00—18:00

体育本科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6月30日—7月2日 7月9日—7月14日 7月13日8:00—18:00 提前批录取

体育专科 7月25日—8月2日 7月31日8:00—18:00 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

艺术本 A 段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6月30日—7月2日 7月9日—7月16日 7月15日8:00—18:00 与提前批、 本科一批 同时录取

艺术本 B 段 7月18日—7月22日 7月21日8:00—18:00

艺术专科 7月25日—8月2日 7月31日8:00—18:00 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

专升本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不需要 7月9日—7月14日 7月13日8:00—18:00 与提前批 同时录取

对口本科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不需要 7月9日—7月14日 7月13日8:00—18:00 与提前批同时录取

对口专科 不需要 8月6日—8月10日 8月9日8:00—18:00 与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国标代码10475),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明伦校区(开封市)、金明校区(开封市)、龙子湖校区(郑州市、在建)三个校区。

 第五条 河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六条 河南大学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以文理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农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设有94个本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17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河南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合作设立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放在本科一批招生,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属河南大学二级学院,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濮阳学习生活,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报考河南大学的考生,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相关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身高要求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为1B1B,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美术学、摄影、书法学(使用书法省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摄影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乐理、听音记谱和视唱三门成绩之和不低于56分(满分70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法区分专业主科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考生要求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舞蹈编导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表演(普通高中生)专业,使用声乐省统考成绩,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对口生)专业使用河南省对口音乐类统考成绩,只招收主科为戏曲的考生,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5.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采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文化与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投档,对进档的考生录取原则为:要求省体育统考专业成绩不低于省定本科分数线25分,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2.高水平运动员:在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二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河南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财[2007]7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18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700-1100元/生· 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 河南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勤、免、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为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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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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