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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补录学校,辽宁高考补录

tamoadmin 2024-05-26 人已围观

简介1.内蒙古降分录取的二本院校2.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3.2020年辽宁高考志愿可以填报几个-选择几个大学4.会降分录取的二本学校吗本科二批补录时间:二本补录的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各高校为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是指“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

1.内蒙古降分录取的二本院校

2.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3.2020年辽宁高考志愿可以填报几个-选择几个大学

4.会降分录取的二本学校吗

辽宁高考补录学校,辽宁高考补录

本科二批补录时间:二本补录的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各高校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是指“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

截至2019年06月,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甘肃、江苏、山东、福建、四川、山西、陕西、广西、湖北、江西、辽宁、广东、内蒙、重庆、贵州、河南、安徽、云南、西藏、新疆、宁夏、吉林,27个省(市、区)取消第三批次本科。

其中天津分二批AB段、山西分二批A/B/C段,其余省份待定。改革已经取得重要的积极成效,取消批次对减轻基础教育焦虑负担和高考焦虑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同时,上海、福建、山东、海南、浙江、北京、辽宁、河北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江西、湖南也于2018年取消二本批次,本科招生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就业公平公正。

2019年27个省份的改革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尤其是浙江的高考录取改革具有重要的推行价值。国家支持全国各省份尽快取消所有批次,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高考和高校更深层次的改革。

注意要点:

因招生批次为每个省自定,且是涵盖所有在该省市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加之地方偏袒等原因,招生批次并无法真实展示学校实力,但部分读者会单纯的认为一本一定比二本好;国家支持全国所有省份尽快取消所有批次。

由于各省政策关系,一个学校在不同省市招生批次并不一致,且很多学校在同一个省市会出现在多个批次同时进行录取的问题;因此百度百科不收录此类招生录取批次词条(其主要内容为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也请广大网友仔细辨别与理性讨论。

内蒙古降分录取的二本院校

二本补录能降2-10分。

扩展知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是指“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

截至2019年06月,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甘肃、江苏、山东、福建、四川、山西、陕西、广西、湖北、江西、辽宁、广东、内蒙、重庆、贵州、河南、安徽、云南、西藏、新疆、宁夏、吉林,27个省(市、区)取消第三批次本科。

其中天津分二批AB段、山西分二批A/B/C段,其余省份待定。改革已经取得重要的积极成效,取消批次对减轻基础教育焦虑负担和高考焦虑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同时,上海、福建、山东、海南、浙江、北京、辽宁、河北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江西、湖南也于2018年取消二本批次,本科招生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就业公平公正。

2019年27个省份的改革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尤其是浙江的高考录取改革具有重要的推行价值。国家支持全国各省份尽快取消所有批次,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高考和高校更深层次的改革。

逐渐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消除因批次划分可能带来的政策歧视,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平等竞争。普通高等学校不再靠人为划分层次吸引生源,而是靠提高办学质量得到社会和考生认可。逐渐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有利于学校公平竞争,特别是给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公平的待遇。

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内蒙古二本补录院校名单如下:

山西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辽宁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太原科技大学、江苏理工学院、齐鲁工业大学等。

补录是一些院校在第一次招生的时候因为填该学校的人少,没有招满,然后进行的第二次录取。补录的时候也需要填志愿,一般到时候各省的招生办就会发出通知,告诉考生哪些学校会进行补录,这时候考生如果没有录取上就可以填这些学校。

造成高校补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院校在第一次招生时填报该校的人数太少,没有达到当年招生计划数目;二是第一次录取人数达到了计划名额,但到开学时部分学生未去报到,被自动取消入学资格,从而就有一部分名额空出。

具体补录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在各省市的高考录取供桌结束后,对院校进行补录安排,高考补录时间由各省市的教育考试院发布补录通知,没有被正常批次录取的二本高考生要及时关注考试院发布的补录信息,以免错过二本补录的时间。

在高校确定要补录后,会把信息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在收集完信息后,会将要补录的学校名单下逐级下发,直到各县级招办。届时各省招办和县招办都会发出补录通知,同时落榜考生也需要自己随时留意补录信息动态。

注意事项:

1、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填其他学校是不承认的,填了没有效用)。

2020年辽宁高考志愿可以填报几个-选择几个大学

#高考# 导语 考 网我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得知,2022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1.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2.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3.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全国统考录取批次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6.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8.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0.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11.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的一种。

 凡符合第14条、第15条、第17条(不含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第1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符合第1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和有关条件筛选考生提供给有关部门审核,经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符合第17条中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符合第1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招考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招考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16.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考办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招考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普通高校录取考生名册须经省招考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印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考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被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19.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20.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招考办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1.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另行公布。

会降分录取的二本学校吗

一、辽宁高考志愿填报选择大学介绍

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含“征集志愿”),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将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高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志愿网报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批次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二)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三)“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网址为)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单设录取批次。

(2)艺术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

(四)普通类中一些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单设志愿栏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五)志愿兼报限制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六)志愿填报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普通类本科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只要求院校代码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和公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已获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填报相关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不填报志愿将无法投档。

3.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为“0”,意为该院校全国统招,不做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4.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6.经审核符合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条件并已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

7.部分高校只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如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科提前批所有直招士官院校;本科批国防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和海军军医学院招无军籍地方生等),不招同等学力等其他毕业类型考生,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

8.标注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9.民族院校招生:以招少数民族考生为主。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只招有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10.根据高校招收蒙语学生标准不同,“加试蒙古语”意为“只要求考生高考加试蒙语文”;“加试蒙古语且高中阶段蒙语授课”意为“要求考生高考加试蒙语文且高中阶段使用蒙古语授课”。

11. 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慎重报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专业对视力、身高等均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注意报考院校该类专业体检要求,谨慎填报志愿。

12.招生计划中无法包含招生院校对考生的各种要求,因此,提醒考生一定要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注意院校的性质,充分了解拟选专业的详细要求,例如:外语授课语种、单科成绩、是否面试口试、办学地点,以及对性别、视力、辨色力和身高等要求,收费相对较高及特殊标注的专业如(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需慎重填报。

二、录取有关规定

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等情况确定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招线)。参考2016年、2017年本科一批线上、2018年自招线上考生情况,结合实际,合理划定自招线。

本科提前批次执行本科批次线 (有关文件或高校招生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9]120号)规定:“对于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招生的专业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自主招生控制线,二本招生的专业按当地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中未标注“自主招生控制线上录取”的专业,执行本科批次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

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三、网上填报志愿有关说明

(一)操作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9)考生可于网报志愿结束后两天内(每日6:00—23:00),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志愿信息表并保存(此功能只在这两天开放)。征集志愿下载最终确认志愿信息表的时间为本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当日14:00—22:00。

(二)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三)特别提醒

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量增大导致网络出现不流畅、运行缓慢、拥塞等问题,甚至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3.为避免志愿误报和提高效率,考生可先在“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志愿信息表(空表)”进行纸介预报,确定本人志愿后,再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实际填报。

4.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在高考志愿网报期间,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包括父母、老师)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7.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注意,须取得所报院校(专业)的省统考或校考合格证。艺术类网报系统计划中的“专业方向代码”所对应的专业,请考生参阅“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科目”(见附表)。例如,“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方向代码:01,18;省考+校考”,涵义是: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须取得省统考美术类合格证和院校中国画专业校考合格证。

四、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将于6月19日开通,考生可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提前进行高考志愿预报,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30日下午16时。从6月19日开始到志愿填报截止,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高考成绩公布前,网报系统每天8:00—17:00开放,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志愿填报截止当天外),网报系统每天6:00—23:00开放。

考生最终确认保存的志愿,或者网报截止后系统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考生的最终高考志愿,不能再进行改动,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建议考生尽早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熟悉相关操作。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视为放弃高考录取资格。

五、各阶段“征集志愿”时间

“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或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的有关规定。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5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8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3、体育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3)7月 30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高考补录是在高考正常录取顺序结束后,部分院校进行的第二次招生录取。一些院校在第一次招生的时候因为填该学校的人少,没有招满,然后进行的第二次录取或者第一次正常录取人数达到了计划名额,但到开学时部分学生未去报到,被自动取消入学资格,从而就有一部分名额空出,所以需要进行补录。

高考补录介绍:

每一个学校,每一个专业的补录都是不确定的。毕竟不知道报考的人数有多少。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前,省考试院官网会公布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计划,你按照征集志愿填报计划填报征集志愿。

请时刻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等待公布的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通知和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计划。登录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或考试院网,上面就有征集志愿学校及位次,根据自己的位次达到征集志愿学校的位次就可以填报这些学校。

各大学的降分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学校由于补录的学生填报比较少,降分就会比较多,填报的学生多的学校,降分自然就会比较少,当然,还有一种更夸张的情况,就是补录学生太多,而造成分数线反而高于该学校本来的分数线。一般而言,分数线都会降1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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