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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对口高考-2017江苏对口高考

tamoadmin 2024-08-13 人已围观

简介1.2017届河北异地考生,户籍江苏,可以在河北复读并高考吗?2.2017年高考人数3.2017年的高考改革文理不分,是说平时分了文理的2017年按不分文理考试,还是从2017年起,才不2017届河北异地考生,户籍江苏,可以在河北复读并高考吗?你今年如果实在河北考的,复读就可以继续在河北考。2017年河北随迁子女高考条件及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

1.2017届河北异地考生,户籍江苏,可以在河北复读并高考吗?

2.2017年高考人数

3.2017年的高考改革文理不分,是说平时分了文理的2017年按不分文理考试,还是从2017年起,才不

2017届河北异地考生,户籍江苏,可以在河北复读并高考吗?

2020江苏对口高考-2017江苏对口高考

你今年如果实在河北考的,复读就可以继续在河北考。

2017年河北随迁子女高考条件及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二、2017年河北异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其他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2017年高考人数

2017年全国高考报名考生总人数共940万人。

人口大省——河南省,以86.58万人的报名数量博得第一。此外,广东以75.7万的数量位列第二,而山东以58.3万的数量名列第三。而报名人数最少的是西藏,仅有2.8万人。

关于录取率(有这样的调查):总录取率较高的省市依次是:内蒙古、浙江、江苏、河北。这些省份的总录取率已经超过了90%。第一的竟是今年首次新高考的浙江,录取率高达93.79%。而录取率最低的却是广东,只有81%。本科一批录取人数最多的省市是广东,达到了8.4万人,其次是安徽、河南、河北。而本科一批录取率最高的省市依次是:天津、福建、河北。

下面是一些省份的相关信息(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福建省-2017年福建省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共495所,实际录取4.54万人,其中,文史类录取1.53万人,理工类录取3.01万人。

甘肃省-2017年,甘肃省共有284743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共录取考生229554人,录取率为80.62%,较2016年增加1.24个百分点。

河北省-2017年河北省本、专科实际录取考生40.12万人。今年,河北高考报名43.62万人,比去年增加1.31万人。据统计,今年河北省高考总录取率超过91%。

河南省-2017年,河南省高招共计录取各类新生72.85万人,其中,本科共计录取36.67万人,录取率超过50%。重点大学(即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录取7.71万人,高职高专共计录取36.18万人。

江苏省-今年江苏累计录取各类新生30.34万人,总录取率91.91%,创历史新高。其中本科院校录取203237人;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录取24860人;高职(专科)录取100162人。

安徽省-安徽省今年共录取考生43.4万人,录取率83.6%。中央部委高校在皖本科录取20663人,较上年增录91人;外省省属高校在皖本科录取57908人;省属高校在皖本科录取137000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率15.9%百分点;本科录取率达43.2%。

浙江省-浙江2017年新高考招生有27.2万考生被录取,高考录取率达93.4%。2017年浙江省有29.13万考生,比去年少1.6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5.01万人,单独考试招生报名4.12万人。

湖南省-2017年,全国1540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湖南省共计录取新生35.72万人,本科17.47万人、专科18.25万人;文科类13.51万人(含文科艺术、体育),理科类18.99万人(含理科艺术、体育),职高对口类3.22万人。总体录取率为86.94%,其中本科录取率达42.53%。

江西省-2017年江西省高考考生总数为301357名,录取率为82.57%。其中本科录取考生140039名;高职(专科)录取考生161318名。在录取的考生中按科类分为:文史类89942名,理工类156245名,艺术类21983名,体育类3836名,“三校生”4232名,高职单招、保送生等特殊类单招25119名。

重庆市-重庆市今年普通高考报名247490人,各类各批次共录取220674人,录取率达89.16%,创历史新高。其中,本科录取115019人,占录取总人数的52.12%;专科录取105655人,占录取总人数的47.88%。

山东省-2017年山东高考录取总人数为580370人,高考录取率为84.95%,比去年提升2.8个百分点。

广东省-2017年广东省共有61.9万名考生被高校录取,比去年增加8000多人。其中本科录取29万人,比去年增加2000多人;专科录取32.9万人,比去年增加6000多人。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内蒙古高考实际录取175258人,录取率88.78%。这是内蒙古高考录取率连续7年超过85%。2017年内蒙古高考本科实际录取955人,本科录取率为48.62%。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1757所普通高校在广西录取考生25.6万余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新生7.2万余人,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共录取32.8万余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2017年的高考改革文理不分,是说平时分了文理的2017年按不分文理考试,还是从2017年起,才不

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中国网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2014年9月3日

文章标签: # 招生 # 考试 #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