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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科专业目录汇总_2023年本科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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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2023年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2.三峡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已公布?3.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2023年湖北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考博# 导语 考 网考博频道从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博

1.2023年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三峡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已公布?

3.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2023年湖北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2023年本科专业目录汇总_2023年本科专业目录pdf

#考博# 导语 考 网考博频道从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其中直博生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一种方式报考。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全日制

直博生学制:5年

硕博连读(博士阶段)学制:3年

申请-考核制学制:4年

五、报名流程

(一)直博生

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按《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

(二)硕博连读

1.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修完全部规定的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达到优良,具备较好的应用外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的能力。

(3)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综合素质高,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6)需经其硕士生导师和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

(7)需要提供至少两名所申请博士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网上报名

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4日(暂定)。

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考试费用:25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3.个人申请

2022年11月24日前,申请人向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招生学院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安徽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表》。

(3)报考博士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6)学术成果(如论文、专利、获奖或其他成果)或证明的复印件。

(7)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4.选拔流程

(1)学院初审

由拟招收硕博连读的学科所在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学院将名单报送研招办备案,附件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包括开卷或者闭卷形式)、综合面试(包括研究计划、PPT汇报等)、实验操作等方式。

具体方式组合由招生学院制定,其中综合面试为必须环节。如有笔试环节,则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保密规定。

考核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确定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提出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结果负责。

5.其它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的考核结果排名情况及其申报材料,于2022年12月9日前报送学校研招办。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三)申请-考核制

2023年,学校最终视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结合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录取情况,确定“申请-考核制”工作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教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于录取入学后统一安排。

八、录取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按基本学制10000元/年缴纳。

2.住宿费

住宿费为1200元/年。

3.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政策,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奖贷助补”专栏)。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十、其他

1.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如因考生填写****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责任由考生自负。

2.定向类型考生需在复试后签订定向协议,在校期间档案保留在原单位,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定向考生需调取考生档案,考生应就报考博士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书,确保录取之后不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录取,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5.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一、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佳山校区教三218室

电话:0555-2311612

邮箱:agdyzb@163.com

学校纪委办申诉举报电话:0555-2311499

邮箱:jwbgs@ahut.edu.cn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doc

原文标题: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江西高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33分、理工类518分;第二批本科文史类472分、理工类445分。

艺术、体育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类(表演专业除外)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本科文化线:378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表演等专业本科文化线:333分;艺术类其他特殊专业文化线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新增专业目录所对应的专业类文化线执行。

体育类本科:311分;三校生艺术类本科:372分;艺术类高职(专科):140分;体育类高职(专科):140分;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140分。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今年高考志愿集中填报继续分两个阶段。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类院校志愿。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艺术体育类各批次。

三校生本科及高职批次院校志愿。两次集中填报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所填报志愿修改一次,请广大考生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填报好志愿。另外,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还将对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请大家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信息。

录取注意事项:

今年高招集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8月11日在江西教育发展大厦进行。共分五个批次进行录取:提前批本科(7月8—13日,艺术类16日结束);第一批本科文理类(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

体育类(7月14—23日),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7月17—22日);第二批本科(含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7月24日—8月1日);艺术类本科单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7月23—30日);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2—4日);高职(专科)(8月5—11日)。

三峡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已公布?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部分岗位)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如因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bmjz_sites/bm/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所有人员均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 3月19日9:00时至3月23日17:00时期间,登录 “酉阳县人事招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30%+综合面试成绩面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所确定的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体检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bmjz_sites/bm/rlsbj/)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是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因本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若有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bmjz_sites/bm/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全部聘用人员须在酉阳自治县最低服务满5年。

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考生在招聘期间须确保所提供的通讯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3.考试考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5.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5.附件5.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docx

6.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目前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考条件与要求等已经公布,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时找到相关内容,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三峡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已公布,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页面:

(近日活动)

三峡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300人(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1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5人。(最终可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3年下达计划为准)。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2023年萌新考研“打气筒”,国家线 | 题型分布 | 难度分析 | 复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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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含党群序列4名),详见《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荣昌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其他专职干部,以及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社区)挂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本土人才(简称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任职经历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荣昌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专职干部和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须满5年及以上。

其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专职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及年限、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报考序号38、39岗位的考生,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3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

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上传以上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作为资格审查时查验。

本次网上报名初审时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9:00时至2月25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exam-system-examinee/rcgz)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5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附件9)打印填写完毕并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填写程序: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街(镇)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召开街(镇)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拟推荐人选在所在街(镇)和村(社区)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推荐报名并填写。

资格审核时提供《村(社区)干部推荐表》原件。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5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1日9:00时至3月4日10:00时登录(exam-system-examinee/rcgz)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bm/qrlsbj/)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考)、综合面试。

其中,甲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乙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6)。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

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讲课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岗位类型不同,面试项目分别为:

(1)甲类岗位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乙类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30%+综合面试×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中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bm/qrlsbj/)“事业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中共荣昌区委组织部023-61471313(党群序列);荣昌区人力社保局023-46773431(政府序列);区教委023-46789236(教育序列);区卫生健康委023-46785032(卫生序列)。

3.网上报名、考试考务

4.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在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9.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7.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8.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9.附件9:村(社区)干部招聘推荐表.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湖北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详见《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报考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截止2023年7月31日仍处于规培期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巴蜀中学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巴蜀中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巴蜀中学英语教师岗位,须在报名时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合格证书。

本公告所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事业单位招考”专栏(以下简称“渝中区招考专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下同)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

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

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5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23年3月2日9:00起至3月4日10:30前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将在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详见附件1。

3.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中区招考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渝中区招考专栏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渝中区招考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甲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乙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丙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予以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渝中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渝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渝中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公告由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9.工作经历事项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5.附件5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7.附件7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8.附件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9.附件9 工作经历事项.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年湖北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已经公布了,大家在专业报考上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查看专升本招生计划表。本科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科专业报考范围商务经济学020105T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下所有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20401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下所有专业。投资学20304金融管理、国际金融、证券与期货、信托与租赁、保险、投资与理财、信用管理、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税收学20202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下所有专业。工商管理120201K专业不限。审计学120207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酒店管理120902专业不限旅游管理120901K专业不限电子商务120801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下所有专业法学030101K专业不限网络与新媒体050306T专业不限英语50201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英语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0901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电子信息大类下所有专业

湖北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3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2023年湖北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就是以上内容了,祝大家在专升本考试中,有个好成绩。小编推荐2023年湖北普通专升本院校招生专业对照表汇总2023年湖北普通专升本53所学校各科目考试大纲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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