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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顶替是什么意思,官方回应高考顶替案

tamoadmin 2024-05-30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对于处理结果,是否合理?2.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3.高考顶包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相信大家近日都有看到山东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的热点事件,事件还在调查,相信后续还会出现被冒名的情况,为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立法机关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一、立法机关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具体是怎么回事?具体怎么建议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正

1.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对于处理结果,是否合理?

2.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3.高考顶包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

高考顶替是什么意思,官方回应高考顶替案

相信大家近日都有看到山东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的热点事件,事件还在调查,相信后续还会出现被冒名的情况,为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立法机关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

一、立法机关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具体是怎么回事?具体怎么建议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正提请会议审议。针对近日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普遍建议在刑法修改中写入相应罪名,并加大量刑标准,以立法保障公民?前途的安全?。性质恶劣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相关人员建议把高考?顶替入学?入刑,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有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有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样我们更要维护人民群众?前途的安全?。?

从定罪可行性上,构成犯罪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它的社会危害性,比如说盗窃、诈骗,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构成犯罪。?窃取、诈骗别人的钱财构成犯罪,而这种窃取别人的入学资格,窃取别人的发展前程,比诈骗窃取别人钱财行为的犯罪危害性大得多。?建议对冒名顶替入学的行为入刑,予以打击。多人持同样观点。他进一步指出,这种?顶替者?目前没有罪罚,涉及的其他人比如涉及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经办人员或者当地户籍管理人员,参与造假链条的,会有伪造公文罪或者别的罪行,对于顶替的,反而不构成犯罪。因此,应该利用这次修改机会设立一个罪名,综合设立?妨碍高等教育考试录取公正罪?或者单项设立?冒名顶替入学罪?。曾经针对当时社会上比较突出的考试作弊问题增加了专款,之后高考作弊案件近几年明显减少,可见刑法的作用非常大。建议在现行刑法第284条之一的下面再增加一个条款,即?冒名顶替上学作弊罪?。

二、冒名顶替上学按什么罪来判??

填补空白建议增加?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罪?在分组审议中,多方声音认为?冒名顶替上学?的本质其实是盗用和冒用他人身份,应在刑法中增加?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指出,现在中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冒名顶替罪?,但是这类事情非常恶劣,民愤极大,能不能趁这次修改刑法的时候把这件事考虑进去,把冒名顶替入罪。?社会上不仅仅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还有其他的冒名顶替,都需要予以严厉打击。?基于现行刑法指出,可以惩治冒名顶替犯罪或者与其沾边的大概有10个左右的罪名,比如说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行贿罪、受贿罪、诈骗罪、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还有包庇罪、伪证罪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代替考试罪等等,但是这里处罚的基本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让别人代替考试的人,对?冒名顶替者?刑法上没有相应的处罚。

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对于处理结果,是否合理?

冒名顶替上大学者按刑法处理,相关处理案例如下:

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让隐藏在部分民办高校的冒名顶替黑幕浮出水面。武汉一位在某民办学校工作的负责人透露,目前,因涉及“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武汉已有多所民办大学的招办主任被警方带走调查。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前处于征求意见期间。对于“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多数网友持支持态度,认为该条文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助于严厉惩处冒名顶替者,给意图冒名顶替之人以威慑,进而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存在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无入刑必要。因为目前报道和清查出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基本发生在2010年以前,新法不溯及既往,犯罪嫌疑人无法真正受到处罚。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学籍、户籍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可以通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增强身份认证的精准性,“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难度越来越大,操作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法条一经出台便会“沉睡”,被束之高阁。

北京市一教育部门的官员表示,这些高校在2018年至2019年查出这么多冒名顶替情况,并不意味着乱象在这两年里密集发生,这只是高校倒查之下翻出的旧账。很多乱象是前些年附着在学籍管理漏洞与录取通知机制纰漏上的遗留问题,是积累已久的“历史欠账”,只是前两年得到了集中清查。

严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历史遗留问题,司法实践并非无法可依。高考顶替不仅是民事侵权,相关涉事人员既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更有可能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用身份证件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等多个罪名。

如果涉事工作人员存在收受贿赂等行为的,还涉嫌受贿罪。法院对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案审理后,对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就是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则认为,冒名顶替操作复杂,必定有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的人员涉及其中,所以当地机构很难查清真相,应该在国家层面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清查全国各地发生的冒名顶替案。

虽然案件集中在山东曝光,但显然这不太可能只是山东一地存在的现象。如果开展全国彻查,对每个个案背后的违规操作链条都深挖到底,才能够纠正风气明确价值导向,彰显法治立场与公平态度,真正树立“高考顶替不可为”的红线,让参与者有敬畏之心。

扩展资料: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维权方式:

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在民法上,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权,譬如银行贷款名义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份,赔偿损失等。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中国刑法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冒名顶替上大学者:陈某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引发热议

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我个人觉得这个处理结果还是比较合理的,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处罚,毕竟国家原来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将涉案人员都处理到已经是不错的结果了。

一、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

这个事情还要从山东发生的另一起冒名顶替案说起。陈春秀原来高考的时候落榜就开始外出打工,后来结婚以后成为了一名幼师,但他一直想上学就参加了成人高考,参加成人高考后,他在学习网上查询成绩,发现了自己曾经上过一次大学。后来她就多方求证,并将这件事情报告给媒体,引发了很多的社会关注。这个事情也被处理,有了一个不错的结局。

而陈春秀被顶替的话题受到关注以后,苟晶也向媒体爆料,自己被冒名顶替。她自己第1次参加高考的时候考上了中专,但是他没有去上,而他的班主任女儿就用了他的身份信息去上了那所中专。之后班主任的女儿一直用苟晶的名字,苟晶在碰到班主任女儿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被冒名顶替,俩人长得非常像。而陈春秀被顶替的话题出现以后,她也选择将这件事情报给媒体,最终也是得到了相关的处理。

二、处理结果

顶替者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邱小慧被给予开除处分,邱印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三、个人看法

这个处理结果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没有法律条文作为依据。有人说苟晶被顶替的不过是个中专,有点小题大做。可既然中专可以被顶替,那么大学本科是否可以被顶替。小伤口不被处理,就可能演变成大伤口。高考世关国人的未来,不能不重视,下一代的机会不能因为这种意外而被抹掉。

高考顶包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

高考被顶替两次,这话听起来或许有些匪夷所思,但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山东省一名农村女孩的身上。很多人寒窗苦读十几年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在高考中搏个好成绩,然后换一次飞黄腾达的机会。结果却因为惨遭他人顶替,不但命运没能出现转机,甚至还要忍气吞声23年!

班主任的一封忏悔信

苟晶是一名朴实的山东女孩,97年和98年两起高考被他人顶替的事,几乎成了她一辈子挥之不去的心病。她表示,97年顶替自己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班主任的女儿,以苟晶的名落孙山,?换取?了自己女儿去往北京上大学的梦想,不可谓不毒!

当时苟晶并不知晓此事,以为真的技不如人,于是就又重新选择了复读,结果在第二次高考的时候,却被告知考上了一所?中专?,问题是当时苟晶根本就没有填写志愿,于是这件事对于当时的姑娘而言成为了一个迷。

2003年班主任或许是出于内心的愧疚,又或许是害怕法律的制裁,于是写了一篇忏悔信,称自己女儿成绩太差,才用的她的名额。看到这不禁感觉可笑,难不成学习差也是理由?那别人怎么办?没日没夜的寒窗苦读为了什么,就因为当初的被顶替,苟晶中专毕业之后,因为学历太低导致缕缕碰壁,此时谁来同情她?

再者说了,高考如果真没考上,那么复学一年是没问题的,但是苟晶明显是考上了,所以她的档案自然也就随着调走了,也就是说复读根本就没有用,换句话讲,她第二年的高考很可能是假的!奈何却无人告诉她,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些人根本就没有悔意!

顶替者该不该被原谅

班主任时隔多年希望苟晶能原谅自己,而苟晶的父亲在得知顶替女儿上大学的那个人,如今工作很不错的时候,内心异常的愤怒,农民出身的父亲并没有太大的本事,只希望女儿能通过好好上学,为以后搏出一条路,结果却被那些违法者给糟蹋了。苟晶也表示,自己只想要个公平,只想要个答案,毕竟如今自己的生活也不错,但是她的事件被抛出来后,却引发了轩然大波,高考都能被顶替,那些人还有没有良心?

不由得又想起了前些年,有个熊孩子害怕考不上好大学而偷试卷的事情,虽然那个学生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也同时影射了高考对每个学子的重要性。顶替者看似应该是两个人,实际上第二次明显就是一群人瞒着苟晶?作秀?,单单就拿班主任来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却知法犯法,嘴中说着仁义道德,干起昧良心的事却丝毫不手软,必须要受到法律制裁。

况且班主任所谓的忏悔信,丝毫没有提及事后的补偿以及如何解决,反倒是象征性的书面形式,不禁让人浮想联翩,试问这名班主任到底是真有悔意,还是迫于压力想息事宁人?反正他孩子也大学毕业了,对此各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那位班主任却想以私了的方式,让苟晶将嘴巴闭上,这与侮辱人有何区别?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正义永远不会迟到。况且顶替他人上学,非同小可,一个小小的班主任会有那么大的能量?

寄语

那些逍遥法外的人,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是不会迟到的。大学生涯是每个孩子的梦想,所以说他们毁掉的不仅仅只是前程,还有学生的梦!

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高考冒名顶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替考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替考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形来判定。

并且高考作弊也会受到严重处罚,高考作弊会终止作弊考生的本场考试,取消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档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无效。作弊情节严重的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处罚,最后还会记入个人档案。

高考是一项最严肃、最公平、也是最神圣的制度,我们一定要维护国家制度的严肃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文章标签: # 冒名顶替 # 高考 # 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