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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户籍政策,四川高考户籍政策最新

tamoadmin 2024-05-30 人已围观

简介1.我一直在四川省巴中市就读但是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省高考吗2.我的户口在西安、我今年准备在成都读高中、三年后能否在成都参加高考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是指中国教育部于2004年颁布的一项特殊政策,旨在给予叙永籍考生在高考录取时适当加分的机会,以弥补其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在叙永县改革开放后,这项政策成为了当地人民的福利,大大提高了叙永籍考生的高考录取率。叙永县作为四川省下辖的一个县级

1.我一直在四川省巴中市就读但是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省高考吗

2.我的户口在西安、我今年准备在成都读高中、三年后能否在成都参加高考

四川高考户籍政策,四川高考户籍政策最新

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

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是指中国教育部于2004年颁布的一项特殊政策,旨在给予叙永籍考生在高考录取时适当加分的机会,以弥补其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在叙永县改革开放后,这项政策成为了当地人民的福利,大大提高了叙永籍考生的高考录取率。

叙永县作为四川省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地处于四川盆地西部,历史悠久,素有“秦蜀古道第一县”的美誉。然而,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的不足,叙永县的教育资源一直比较匮乏。因此,教育部颁布的高考加分政策对叙永县的学子们来说,意义重大。

根据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叙永籍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会获得一定的加分优惠。具体加分项目包括:一是在高考总分上加10分。这样一来,叙永籍考生的高考成绩就相对于其他考生来说更有竞争力;二是在填报志愿时,叙永籍考生可以选择更加优秀的高校,这样就有更多的机会进入一流大学接受更好的教育。

这项政策的实施,对叙永县的学子们来说是一种巨大的鼓励。首先,高考是中国学生们人生的重要关口,适当的加分措施可以减轻他们的考试压力,鼓励他们更加努力学习;其次,加分政策提高了叙永籍考生的录取率,为他们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改善了他们的人生发展前景。

然而,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方面,一些人认为,这样的政策违背了高考的公平性原则,其他考生因为没有这样的加分政策,而失去了与叙永籍考生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一些人则认为,这样的政策是对落后地区的一种补偿,可以促进地区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对于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我个人认为,应适当予以保留和调整。首先,高考本身就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评价,加分政策只是在考虑特殊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补充。其次,加分政策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更多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有助于提高地区整体教育水平。最后,政策的实施应在合理的范围内,确保公平公正,以避免引起更大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总之,叙永户籍高考加分政策是一项具有特殊意义的政策,对于解决地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具有积极作用。然而,政策的实施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公平公正,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我一直在四川省巴中市就读但是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省高考吗

户口是四川甘孜州,可以在在四川南充参加高考,但需要符合四川《异地高考》政策,即高考随学生学籍而不是户籍。

异地高考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子女的升学问题,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使更多外来务工子女能够更好地享受父母务工所在地的教育资源,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

这里的非户籍地考生即指外省流入本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指本省各地区间流动非原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这二类统称非户籍地考生。

根据四川《异地高考》政策,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详情访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

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

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

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我的户口在西安、我今年准备在成都读高中、三年后能否在成都参加高考

外地户口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在四川省高考的

一、四川异地高考户籍要求:

需在川满3年

为防“高考移民”,从明年高考起,我省高考报名政策将发生巨大变化,户籍从外省(市、区)迁入的考生,需在四川落户3年以上,且高中阶段连续在我省就读三年才能参考。

历年高考报名的时间一般在头年的12月或当年的1月。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开始。

2011年高考,按照规定,只要户籍在成都范围内的考生都可参加高考报名。而这也是最后一年执行这样“宽松”的报考政策。成都商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早在2009年,教育、公安、监察等多部门就下发了文件,从2012年起,从外省(市、区)迁入的考生,其户籍须在四川3年以上(当年9月1日前),且高中阶段连续在四川就读3年,取得四川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也就是说应届高三学生须户籍、学籍均在川3年才具备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

二、但按照规定,因特殊原因从省外迁入的考生,在四川取得高中正式学籍,其户籍、学籍可不作时间限制:考生父母一方为军队集体户籍或复员、转业军人户籍已迁入四川,考生本人户籍在四川;考生按收养规定被户籍在四川省的人收养,考生户籍已作为被收养人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入川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和职工,考生本人户籍随之迁入四川。

三、另外,对不是以升学为目的、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并要求在川报名的考生,由考生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县级招委牵头组织审查后,报请市级招委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也能报名参加考试。

原则上没问题,但还需要符合四川省《异地高考方案》其他相关规定才可以。参考文件第一条、第二条。

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按照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

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组织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学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负责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及时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文章标签: # 高考 # 就读 # 报名